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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光緒七年黃金鎗等二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(契尾)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光緒七年黃金鎗等二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(契尾)

黃金鎗等2人

立契人:黃金鎗、黃陳氏, 林成記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光緒柒年拾壹月

長:54 x 寬:81 (cm)

捐贈

登錄號:19980010624

本物件為西元1881年(光緒7年)黃金鎗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(契尾),張數為2張。戳記有6,為「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」1枚、「新設臺北府淡水縣用印」4枚、「清賦騐訖」1枚。立契人為黃金鎗等2人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,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林家水田1叚。杜賣所有物地點為□□別庄,配納番大租。黃金鎗等人因乏銀別創,將此水田賣給林成記。交易金額為清水佛番銀500大員。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,有大租、小租、佃戶等層層關係。此約出現「番大租」,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、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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